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龙里县李大姐餐饮店
联系人
李大琼
联系电话
18722876780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里县谷脚镇王关社区王关综合安置区六栋商业楼一楼一单元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