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烟、酒类)销售、日用品、保健品零售)
店铺名称
平塘县李应开副食店
联系人
李正明
联系电话
18722891210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平塘县大塘镇西关村新街口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